关于2023年(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2023-04-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并根据我校印发《关于加强大学生体育锻炼与提高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11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及我校2023年(上)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体质测试的结果每年要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同时也成为高校教学水平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办法》规定我校学生的体测成绩是体育课成绩构成的重要部分,及毕业的基本条件也是参加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学生时到达测试地点、保证体质测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测试项目

1、男生:

室内6项(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

2项50米、1000米跑)

2、女生:

室内6项(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

2项50米、800米跑)

二、测试对象、时间、地点安排

测试及补测对象:

1、全日制本科20级全体学生;

2、上学期没有完成测试19级城乡规划、22级专升本、少部分21级和22级学生;

3、19级四年体测综合分没有达到50分学生。

测试时间:5.13号至5.28号(周末),室外项目在5.13和5.14二天测试完成。

具体测试时间见附件1

测试地点:

1、室内6体育部体测试室(一运动场侧二楼,跆拳道教室旁进入

2、室外2项校第一运动场(从东门入场,北门离场)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按照要求,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准时将学生组织到指定地点22级专升本和少部分21级、22级学生;以及19级四年体测综合分没有达到50分学生请在项目测试期间选择时段自行前往测试

2务必严格遵循体测中心安排的时间及要求前来测试测试时保持间距,测试完成后根据引导方向迅速离开测试场地,服从现场的管理。

3所有测试项目统一采用刷学生一卡通(一卡通照片要清晰,否则还要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验证照片测试按时到测试地点室外的2个项目在测试前都要分别先到检录点检录,一卡通与跑卡绑定后再测试)。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组织,有序完成测试所有项目多次测试系统取最优成绩(测试次数上限为3次)。

4、学生因病、残疾者等无法在本学期结束前参与测试的,请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至体测中心办公室陶教师处申请表见附件2)体育部体测领导小组核准通过后,给予部分或全部项目(全免必须是肢体残疾)免测

520级体测成绩不达标者(50分以下)或缺项者准予1补测的机会,补测后仍不达标,则本学年体测成绩评定为不达标;本学期结束前会集中安排1次补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试期间全程有视频监控。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在测试过程中代测试或被代测试者,一同视为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考试作弊论处。

7、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禁止佩戴易伤害的物品。测试请自行进行必要热身活动,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忌空腹、饱腹进行测试。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在测试中应遵守纪律、听从安排,切勿拥挤、追逐、打闹,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测试完毕后及时离开测试场地。

8、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统筹安排的时间进行测试,如在规定时间内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测试者,请及时到体育部体测中心办公室登记协调处理。

9、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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