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及健美操运动的开展与普及,我校将筹办首届校园健美操比赛。现将比赛规程提前发布,请各学院提前准备,并派学生到体育部参加培训学习,以便组队参赛。
一、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校体育部
三、比赛时间:2005年5月下旬
四、比赛地点:待定
五、参赛规定:
1、参赛单位为各学院组队。
2、各学院运动员必须是本院学生,不得跨院编队。
3、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上场比赛运动员12人,其中异性不得少于2人。
六、比赛方法:
1、比赛内容:规定动作,国家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三级。
2、各队比赛的出场顺序,由主办单位组织抽签决定。
3、比赛分为预、决赛,预赛前八名进入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最后名次以决赛成绩为准。
4、比赛场地,比赛场地为木地板,场地规格为10米×10米。
七、奖项设置:
1、决赛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2、比赛特设最佳编排奖、最佳表现奖各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若干。
3、预赛中取“健美新星”个人奖男女各一名,决赛取“校园健美形象大使”男女各一名。
八、有关编排技术规定:
1、比赛音乐自选,时间为3~4分钟,音乐节奏每10秒20-26拍,音乐必须刻录在 CD的第一首,音乐在报到时交于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播放。
2、比赛的规定动作不得减少,比赛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动作的先后次序及动作方向。可以根据客观需要自编4-8个八拍动作。
3、比赛中集体配合造型不得少于2次,队型变换不得少于4次。
4、比赛过程中鼓励增添适当的难度动作,但不得超过4次。
九、着装规定
1、女运动员着一件套紧身合体的健身服或泳装,肉色连裤袜及运动袜。男运动员着一件套连衣裤或紧身短裤、背心。
2、必须穿着整洁的运动鞋。
3、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允许化淡妆,禁止佩带首饰。
4、着装不符合规定要求,酌情扣分。
十、评分方法
1、比赛整套动作满分为10分。裁判员独立评分,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
2、各代表队最后得分的计算:几名裁判员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中间分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十一、评分细则
整套动作的评分因素包括规定动作的质量,完成动作的一致性,队型变换,表现力和整体印象等方面。整套动作的分值分布:
完成情况分 6分
组织编排分 2分
总体印象分 2分
1、完成情况的评分:
裁判员对完成动作时出现的不同错误,分别按轻微错误,显著错误和严重错误三种情况减分。轻微错误扣0.1-0.2分,显著错误扣0.3-0.4分,严重错误扣0.5-0.6分。完成情况的评分因素如下:
(1)动作的准确性:动作技术规范,准确到位,动作姿势正确。
(2)动作的熟练性: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要求动作熟练、流畅。
(3)动作的幅度:动作幅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健身和表演的效果,在动作的完成过程中均应根据个别动作、局部动作或成套动作的动作幅度过小程度进行扣分。
(4)动作的力度:动作有力度是健美操的特点,力度不够、无力、松懈,要进行相应的扣分
(5)动作的一致性:动作的姿态,动作的节奏等协调统一,整齐一致。
2、组织编排的评分:
(1)艺术性:动作舒展,美观大方,动作连接合理、巧妙、流畅,队型变换自然清晰。
(2)音乐:音乐曲调动听、优美、健康、节奏明快,音乐的剪接要清楚完整,音乐速度、长度符合要求。
(3)利用场地的合理性:成套动作的编排要充分合理的利用场地,否则要扣分
3、 总体印象的评分:
(1)动作的优美性:动作协调优美,舒展轻快,具有良好的表演效果。动作不协调,缺乏美感应扣0.1-0.3分。
(2) 表现力:运动员完成动作的情绪、表情及情感的投入等方面的表现,运动员通过自己的表演吸引、感染观众的能力。表情平淡,缺乏感染力扣0.1-0.3分。
(3)服饰和化妆:服饰和化妆不符合规范的扣0.1-0.3分。
十二、其它
1、规定动作的培训,各院系选派4名运动员于3月12日上午8时到体育部进行培训。
十三、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安徽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安徽农业大学体育部
2005 年3月5日